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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于转租的要求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6 130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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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转租的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民法典》对于转租的要求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民法典》对于转租的要求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转租的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接受转租房要注意什么

1、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不得转租。

3、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5、建议订立书面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确房主、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律关系。这不仅仅关系到安全问题,同时也关系财产问题。

6、建议次承租人最好经过相关合法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会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审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

7、建议次承租人避免与转租人单独签订租房合同。这是因为如果房屋转租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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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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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居住权,有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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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设立居住权,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如何设立居住权,有没有法律规定

佳木斯改造房屋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佳木斯改造房屋如何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赔偿的计算中,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通常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征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建议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产证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证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其实是可以作为房屋的产权人的,是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的。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福州公租房不愿意买可以申请吗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福州公租房不愿意买可以申请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福州公租房不符合不可以继续租赁。 承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复核不通过的,办理退房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物业解决纠纷应该怎么做,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解决纠纷应该怎么做,有哪些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发生了物业解决纠纷,乱收费可以向物价局和房管局进行投诉。 如果是其他的问题,也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发生物业纠纷之后,首先应该进行协调处理。 如果能够协调处理的话,就不用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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